延边州教育学院聘用合同续聘方案
2010-6-29 14:00:27
延边州教育学院聘用合同续聘方案 
  
  
为做好我院人员聘用管理工作,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,根据《延边州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》(延州办发[2006]8号)和《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》(延州办发[2006]9号)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 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
为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,完善和规范我院人员聘用制度,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,坚持以人为本,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,尊重劳动,坚持“公平竞争、合理配置、科学管理”的原则,采取单位用人和个人选择,职务能上能下的聘用合同管理方式,保护和使用好人才。 
二、续聘范围 
续聘范围是我院编制内的在编在岗管理、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。 
三、主要任务 
通过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,实行用人制度的转变,建立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聘用、工资、考核、续聘、变更、解聘和终止等机制。 
四、被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 
(二)思想品德端正、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。 
(三)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、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。 
(四)身体健康。 
五、续聘程序和方法 
(一)成立续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
续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职工代表、人事干部组成。续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: 
组长:吴寿根 
成员:汤殿龙、刘  臣、蒋  华、沈松哲、赵松云、刘志武 
(二)岗位设置(见附件1) 
根据州里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设置情况,按比例科学设置我院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。 
1、管理岗位:五级2个(实聘2人)、六级4个(实聘4人,其中政策性保留岗位1人)、七级8个(实聘5人)、八级4个(实聘4人)、九级3个(空)、十级2个(空)。 
2、专业技术岗位:正高6个(实聘6人)、副高35个(实聘39人,其中政策性保留岗位4人)、中级45个(实聘30人),另外实聘初级3人。 
3、工勤岗位:技师3个(实聘3人)、高级工2个(空)、中级工1个(实聘1人),另外实聘普通工1人。 
(三)变更岗位及聘用条件(见附件2) 
根据工作需要,6人由副教授岗位变更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,1人由编辑岗位变更到中学一级教师岗位;1人由讲师岗位变更到副教授岗位,1人由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变更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。 
变更岗位人员需取得新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,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。 
(四)实施方法 
续聘管理采取“双向选择(民主测评)”、“竞争上岗”两种办法。 
1、双向选择(民主测评)。学院中层和中级以上人员聘用岗位大于或等于应聘人员的,采取双向选择(民主测评)的办法,要求应聘人员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双向选择(民主测评)。(见附件3) 
2、竞争上岗。学院中层和中级以上人员聘用岗位少于应聘人员的,要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,要求应聘人员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竞争上岗。(见附件4) 
不变动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签订续聘合同。 
(五)续聘工作程序 
1、公布方案。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公布《延边州教育学院聘用合同续聘方案》,进行讨论并通过。 
2、公开报名。空缺岗位或变更岗位,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公开申报。(空缺岗位:副高岗位2个) 
3、资格审查。依据竞聘条件,由续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。如某职位无人报名,则由领导班子讨论聘用。 
4、民主测评。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,充分听取群众意见,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进入下一道考察程序。 
5、组织考察。根据民主测评情况,择优确定考察对象,并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各方面考察。 
6、确定续聘。续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核定编制、岗位设置、民主测评和实绩考核结果,确定续聘名单。 
7、公示。确定续聘名单后,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 
8、签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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